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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院党组、纪检、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及法警大队。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度卓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持续发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耕主业,同步共进,凝心聚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忠诚担当、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政治引领、铸魂修身、确保检查队伍素质过硬;自我革新、规范履职、促进检察公信力提升。

2022年度卓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完成了分级保护测评整改项目,购置了网络密码机,落实了国家相关保密文件精神,保障了干警的日常办案工作环境;购买了检务通设备、便携式审讯同录一体化设备、台式计算机、扫描仪等,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提升了装备建设水平,为执法执勤提质增效。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32.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16万元,增长9.57%,变动原因:本年度追加了新增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2.03万元,增长12.1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032.3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032.3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2.03万元,增长12.17%,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录用公务员1人,增加了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缴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1,032.3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32.3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2.03万元,增长12.17%,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录用公务员1人,增加了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缴费。

2.结余分配0.00万元。无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无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032.3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9.91万元,占92.9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72.43万元,占7.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32.3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725.51万元,占70.28%;

本年项目支出306.84万元,占29.7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59.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73万元,增长1.88%,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录用公务员1人,追加了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缴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21万元,增长5.64%,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录用公务员1人,增加了相应工资福利支出、社保缴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59.91万元。与年初预算942.1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我院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837.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3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486.24万元,支出决算53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录用公务员1人,追加了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缴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353.42万元,支出决算30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办案公出频次降低,相应公车运维费用、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减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52.7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1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6.36万元,支出决算4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录用公务员1人,追加了相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23万元,支出决算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录用公务员1人,追加了相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经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31.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8.45万元,支出决算2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录用公务员1人,追加了相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经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0.54万元,支出决算1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无差异,年初预算全部完成。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38.7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84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1.95万元,支出决算3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录用公务员1人,追加了相应住房公积金支出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53.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5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306.8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6.5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此项支出为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用以保障我院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缴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主要包括:救济费等。此项支出为国家司法救助经费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8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5.23万元,支出决算15.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54万元,支出决算14.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0.69万元,支出决算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此项无差异,年初预算全部完成。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5.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4万元,占95.50%;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占4.5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7.16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88万元,减少21.06%,变动原因:受疫情影响公出频次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9万元,接待18批次,125人次,开支内容:接待上级机关检查考核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77万元,减少52.80%,变动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人次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7个,实施项目7个,完成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金额306.84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306.8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其中:公开项目2个,另5个项目涉密未公开。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58.7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8.99万元,减少13.27%,变动原因:受疫情影响公出频次减少,接待人次减少,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0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2年度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其中:公开项目2个,另5个项目因涉密未公开。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62.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办案(业务)经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司法救助金支出进度100%,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完成情况一般,能够保障我院办案工作有序开展,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有序安排资金的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3.00

63.00

62.95

10

99.92

9

其中:财政拨款

63.00

63.00

62.95

——

99.92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合理使用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2、全年案件受理数量和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争取达到设定目标数,提升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争取较大的社会效益。

办案(业务)经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司法救助金支出进度100%,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完成情况一般,能够保障我院办案工作有序开展,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案件受理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00

325

10

10


司法救助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

3

10

10


质量指标

办理案件准确率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法定期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2

%

10

10


成本指标

全年案件办理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0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受理案件创造社会效益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

项目可持续性作用

正向

等于

2

2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99


2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86.59万元,完成预算的96.2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保障了书记员的日常经费需求,提升了工作效率,缓解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压力,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指标设置不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上级部门及财政厅相应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书记员保障经费的预算申请及执行规定,结合本单位书记员招聘计划和预算安排,对本项目预算做出合理调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积极为书记员做好各项经费保障,为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做出有力保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00

90.00

86.59

10

96.21

9

其中:财政拨款

90.00

90.00

86.59

——

96.21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本院聘用制书记员的日常经费,维持本院各项办案业务以及日常业务的正常安稳运行,为机构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力量,提升书记员的幸福感与归属感。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执行率为96.21%,有效保障了书记员的日常经费需求,提升了工作效率,缓解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压力,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书记员数量

正向

等于

12

12

10

10


质量指标

经费保障程度

定性


高中低


10

10


时效指标

经费使用效率

定性


高中低


10

9


成本指标

书记员薪酬保障支出

正向

等于

78000

78000

/人年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定性


高中低


10

7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完成率

正向

大于

90

100

%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创造生态效益

定性


高中低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经费支出进度

正向

大于

95

96.21

%

10

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民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94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蓉 联系电话:0474-4705030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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