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卓资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将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强化外部监督的重要抓手,以“监督全覆盖、履职规范化、成效可视化”为目标,全年累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监督30次,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关键环节。创新建立的人民监督员履职日志制度,让监督意见有记录、心得体会有载体、工作改进有方向,成为我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鲜明亮点,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从“程序参与”向“实质赋能”深度转型。
一、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关键处”
为让人民监督员监督精准发力、有的放矢,我院构建“精准选案、全域覆盖、全程参与”的监督新格局。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和关键环节,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落实回访、巡回检察等纳入必邀监督范围,确保监督贯穿办案全流程。
“过去监督多是‘听一听、看一看’,现在不仅能深入案件核心,还能提出实质性建议,这种‘沉浸式’监督让我们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赵某某在履职日志中写道。2025年,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26次、检察建议落实监督9次、巡回检察及其他监督4次,通报检察工作2次,实现监督领域全覆盖、监督事项精准化,让每一次监督都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
二、把履职心得转化为“改进策”
我院创新推出《人民监督员履职日志》制度,要求每位监督员在每次履职后,围绕案件情况、监督重点、意见建议、履职感悟等内容撰写心得体会,形成“履职—记录—反馈—改进”的闭环机制。
履职日志中,既有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肯定,更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在参与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走访后,监督员赵某某写道:“司法救助绝不是一次简单的资金支持,而是绝境中的救命稻草,对于困难家庭,应该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司法救助中。”我院高度重视该建议,积极邀请妇联等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救助工作,构建起多方联动、协同发力的救助格局。
如今,在卓资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已成为司法办案的“第三方评委”、法治建设的“民意代言人”、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员”。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创新,丰富监督形式、强化成果转化,让外部监督成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检察为民新篇章。